维护公平竞争 去年重庆市修订废止86件政策措施******
重庆日报讯 (记者吴刚)1月11日,“发言人来了”活动走进两江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就促进公平竞争等政策,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记者从活动中获悉,为维护公平竞争,去年我市开展了政策措施清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共清理文件14370件,其中修订废止86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反处副处长刘庆介绍,据2021年人民智库调查报告显示,超半数受访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国内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干扰了市场秩序。
据介绍,去年,我市聚焦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自由流动、实行差别性和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4个方面,印发通知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
同样是维护公平竞争,《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林萌介绍,该条例在确立竞争中立原则、完善市场混淆行为的处罚规定、补充规制了商业贿赂中的受贿行为、禁止借助垄断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均有制度创新。
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胡健禾介绍,为维护公平竞争,我市加大了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去年共查处行政性垄断案件6件,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402件。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